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是指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分割。
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,付清所有房款的,属一方的婚前财产,不能要求分割;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方婚前购房婚后的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由于房屋类型的多样性,商品房、两限房、经适房、军产房、房改房等,使得房产分割纷繁芜杂,张丽珍律师结合十余年的办案经验,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,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可操作的分割方案,让当事人无论得房、拿折价款均能没有后顾之忧。如有需要律师提供离婚房产分割服务,欢迎电话咨询本律师!18666276068